各专科分会、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:
勤俭办会是我会的优良传统。长期以来,各专科分会和我会办事机构各部门在坚持勤俭办会、营造浓厚学术氛围、提高学术会议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但随着办会条件的改善,一些会议出现了相互攀比、追求奢华的苗头,在社会上和会员中产生了不良影响。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、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、2011年卫生部纪检监察及纠风会议、2011年卫生部部属(管)单位经济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,保证我会学术活动健康可持续开展,现就厉行节约、勤俭办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。凡以学会、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、专科分会(含学组)、期刊编委会(含编辑部)名义举办的学术会议、继续教育培训班、组稿会、审稿会及工作会议,各项收支均须纳入我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。凡违反规定将会议收入或会议结余私自存放到我会以外的其他单位、公司、个人账户,一律以“小金库”查处。
二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。在组织上述各类会议的过程中,应厉行节约,勤俭办会,杜绝讲排场、追求奢华的不良风气。
1.不得组织豪华宴会,禁止大吃大喝。
2.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。
3.不得组织公款旅游。
4.不得向会议代表发放礼品。
5.不得将会议安排在中纪委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。
6.不得组织高档专业演出或组织观看高档专业演出。
7. 不得超标准租用会议车辆。
8.不得超标准邀请国内外专家和嘉宾。
9.不得组建庞大的会议组织机构,未参与会议组织工作的人员和专家的差旅费用一律自理。